奥克斯集团对部分媒体失实报道的声明
近期有部分网络媒体,发布不实报道称“奥克斯控股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” ,对我司声誉造成严重损害。
我司就相关报道,提供以下事实:
第一,报道提及奥克斯有四千余万未履行与事实不符。
2019年11月4日,奥克斯已通过中国农业银行履行付款义务,回单编号:39680437621537051471。
第二,报道提及的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案件与事实不符。
这是一起第三方安装工事故赔偿事件,涉案金额264万,奥克斯为列在第三位的连带责任人。因我司并不是第一责任人,而且第一、第二责任人是否履行处于未知状态,为避免重复履行,我司决定收到法院执行通知后再履行。且我司于11月11日才收到北京海淀法院的执行通知书(中国邮政EMS快递单据号为:1029959339593)。
奥克斯尊重媒体真实、客观、深度报道企业和所在行业,愿意为媒体报道提供便利与支持,但坚决反对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,并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。